2010年继续教育学院综治、安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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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要求,为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平稳,着力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订本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综治安全工作,维护学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院、职工和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继续教育学院全面、协调发展。

工作目标:

1、保持政治安定,不发生非法停课,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聚众闹事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危害政治安定的各类事件。

2、保证教学秩序稳定,不发生刑事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3进一步健全综治、安全保障机构和信息网络,并发挥其各自的职能作用全面开展工作,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保证良好的、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

4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教育学生信法、懂法、守法、用法。教育师生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坚决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5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以免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不良影响

6、切实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维护好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工作安排

  1、在年初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详实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提高师生对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的认识。

  2、在三、四月份开展防火和学生人身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3、在五月份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利用早会、班会等集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查找不安全隐患,提高师生思想认识。

  4、在五月下旬对学校治安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决不留隐患,并把考核的结果与考核挂钩。  

  5、在七月份做好学生离校及暑假安全教育工作。

  6、在九、十月份联系保卫处,共同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

  7、在十一、十二月份做好防火防电、防盗等方面的教育。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