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实施细则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948

 

根据《江苏省2013年成人高校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工作办法》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成人教育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招生章程》,本着推荐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推荐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沈士德

副组长:王宗祥、徐勇

成员:顾晓叶、梁晓弘、姜行远、张贯中、安爱霞、吕祖铜、王静及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二人。

2、领导小组由推荐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组成。

1)推荐考核小组由王宗祥同志负责,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一名参加。

2)监督小组由徐勇同志负责,企业纪委一名同志参加。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晓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推荐考核对象

煤炭企业、土木建筑行业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优秀一线在职员工。

三、推荐考核方法和流程

1、企业推荐

 有关企业在本单位广泛宣传,并通知到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组织上报名单,企业要认真组织资格审核,并把审核结果在醒目处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含主考学校监督电话。

2、统一考试

企业推荐的人选须参加由主考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内容应包含《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要求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职工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创新思维和综合素质。

推荐考核工作由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命题组在编制试题同时,应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的封存、保管、交接、拆封等工作具体由教学部负责,试题按学校机密件要求进行管理。

相关企业须提供考试场所作为考场,并为此次考试提供一切方便,配合主考学校通知、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统一为2013831日上午900~11:30笔试,下午1400~1800面试。

四、推荐考核录取

根据推荐考核各项成绩综合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录取结果在相关推荐企业、主考学校醒目处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为准。

五、其它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

                                 0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