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10
兹定于2023年5月7日和13~14日进行2023届毕业生重修(补修)工作,具体安排到校后会另行通知。望2021级专、本科学生中有未参加相关面授课程学习和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人员按时参加,否则不予上报相关毕业数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20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