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招生章程 |
发布人: 继续教育学院 | 发布时间: 2013-08-28 | 访问次数: | 290 |
一、学校概况 2013年,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院参加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项目改革,考生经企业推荐,学校审核,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在成考录取时可享受加20分投档政策(可与其他类型照顾政策加分累计加分)。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对象 面向机械制造、土木建筑行业一线优秀职工。 四、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推荐考核择优入学和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2、在合作企业推荐并审核合格的考生中,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3、依据省考试院颁布的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可享受加分20分投档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50名。 五、学制及收费标准 1、学制:2.5年。 2、收费标准:按照学年度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苏教财[2007]33号文件执行。 六、监督机制 为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我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建立了一整套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努力使招生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录取结果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纪监部门全过程参与招生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0516-83889188)。 七、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企业优秀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不得更改专业。 八、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 0516-83889054、83996078 邮政编码:221116 3、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cjxy.jsjzi.edu.cn/
二O一三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