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2016年成人招生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 继续教育学院 | 发布时间: 2016-07-07 | 访问次数: | 963 |
各联合办学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高【2016】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办学情况自查的通知》和“苏教办高函【2016】1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反馈2016年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检查结果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规范我校成人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日常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经研究,对我校2016年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凡有意与我院合作办学单位,在2016年成人招生前须与我院签订本年度招生合作办学协议后方能合作; 2、签订协议的合作办学单位必须按照协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生源组织,招生专业人数须达到最低开班要求,否则学生应统一转到校本部进行教学; 3、对上半年校外教学点检查不达标的单位,从2016年开始停止合作;上述单位以往未毕业成人学生转入校本部完成后续教学; 4、具备申报校外教学点条件的单位应提前准备资料,积极申报备案。 5、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外教学点必须纳入本部教学,在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师调配、统一上课标准、统一考试试卷的前提下,可异地教学。 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院继续教育工作的支持。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 2016年7月7日 |